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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律师小编讲司法量刑中相关案例8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06-29 浏览:489次

张家口律师小编讲司法量刑中相关案例8



(15)谎报安quan事故罪


张家口律师小编以“戴某权不报安quan事故”一案为例,据张家口律师小编了解到一审法院认定,2014年10月7日21时许,由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公司)负责施工的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7标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当场导致3名工人被掩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戴某权作为华隧公司7标项目部项目经理没有按照规定,将事故发生情况立即上报南宁市轨道公司、监理公司、南宁安quan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直到2014年10月11日才让华隧公司7标项目部安quan总监王某1上报上述单位。在此期间,华隧公司先后与3名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要求家属不得对外透露事故信息,并在南宁市安quan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向项目部进行核实时均予以否认,私自进行坍塌地段土方回填,导致延误事故上报qiang救。被告人戴某权作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隐瞒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qiang救,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不报安quan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条链接】

《刑法》第139条之一【不报、谎报安quan事故罪】在安quan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qiang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Z高人民法院、Z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quan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在安quan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qiang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qiang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qiang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6)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张家口律师小编以“李某生倒卖文物”一案为例,据张家口律师小编了解到二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生以牟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倒卖二级珍贵文物1件,一般文物2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被告人李某生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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