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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的义务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11-29 浏览:479次

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的义务2



裁判规则138

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jue提交工程峻工资料。


峻工资料是真实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重要的技术档案。承包人不提交工程竣工图纸,往往导致发包人无法取得权属初始登记,也就无法办理房屋分户手续,进而衍生出对购房人迟延办证的赔偿等。因此,在“青海方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Z高人民法院(2014)司与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Z高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尽管隆豪公司单fang违约解除合同,但就已完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全部工程图纸,方升公司有义务交付和退还,这属于承包人的附随义务,不应因发包人拒付工程款而免除。”广东省高ji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规定》(粤高法(200031号)第30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有先将工程及相关的资料交付给对方的义务。承包人因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拒jue交付工程,致使发包人无法对竣工的工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实务中,针对发包人“你不交材料我不付款”与承包人“你不付款我不交资料”的僵持局面,如果采取“同时履行判决”的模式,也许更为合理。所谓“同时履行判决”,以前述“青海方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例,在判令方升公司交付已施工部分全部施工资料和全部工程图纸的同时,也要求隆豪公司向方升公司支付工程款,从而解决了承发包双方的僵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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