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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利息的标准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08-11 浏览:373次

工程款利息的标准2

裁判规则113

施工合同无效的,不应参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而应按照同期同类贷数利率确定利息标准。


如果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实务界也是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17条规定的利息标准。主要理由在于:第1,即使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但由于施工合同无效,关于利息的约定相应无效,不能作为利息的计算依据。第2,利息虽然是息,但相对于本金(即工程价款)而言,是独立款项,不能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2条“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一规则。第三,由于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付款,并不构成违约,也就不能适用《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只能适用法定利率一中guo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kuan利率—计算利息。在“星华公司与荣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基础上,对工程款的利息,就是按照中guo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kuan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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