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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应当遵循的计价规则4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07-30 浏览:385次

工程价款结算应当遵循的计价规则4



裁判规则107

无法适用约定计价标准的,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标准进行结算或鉴定。


所谓“无法适用约定计价标准”,主要包括三类情形:第1,存在多个施工合同且价格各异,无法确定哪个计价标准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2,对于未完工程或超范围工程,虽然可以通过比例法求得约定计价标准,但“因增减工程的性质标准不官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第3,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不明,无法适用。在无法适用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时,可以参照市场价格进行鉴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17条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原因导致无法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请求按照签约时的市场价格信息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Z终颁布的正式文本中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在无法适用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时,参照签约时的市场价格,应该是仅存的合理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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